張貼日期: 2025-10-02 16:18:04 點閱:16
說明:
一、「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託播訊息如下。
(一)託播期間:1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託播內容: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於10月開
徵,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請如期繳納,彰化
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二、為加強宣導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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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敬請將宣導訊息播出之相片,以e-mail
(c0000115@changtax.gov.tw)傳送至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