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8-10 15:01:41 點閱:27
主旨:檢送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核定本)1份,並自114年9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62790號函辦理。 二、旨揭加給表附則第2點,原定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自115年2月1日生效,修正為自114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