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21 14:41:36 點閱:20
主旨:行政院修正「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14年11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171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