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2-24 11:32:17 點閱:15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12月15日府民宗字第1140501595號函辦
理。
二、本府為積極弘揚孝道文化,推崇傳統倫理中「孝」之核心
價值,及鼓勵主動發掘本縣奉行孝道之孝行實蹟,藉由孝
行典範選拔與表揚,期使社會大眾見賢思齊,落實尊老愛
親、和睦相處的倫理精神,並透過系統化遴薦與表揚機
制,如實如質闡揚孝行文化,茲訂定「彰化縣孝行楷模遴
薦審議及表揚要點」。
三、依要點第2點規定:「推薦單位為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及各級學校、機關團體、企業」。
四、隨函檢附旨揭要點全文、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