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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0日修正發布。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09 14:42:41 點閱: 112 (149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0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67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移字第11409340674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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