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4-02 11:55:21 點閱:10
主旨:有關勞動部115年3月20日函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書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