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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拒絕職場霸凌,建立友善職場。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6-15 09:51:47 點閱: 80 (193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職場霸凌:
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之處罰,造成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且有具體事證者。

※權責單位及申訴管道(依身分類別劃分並指派專人每日查收)

一、本校人事室:

1.受理本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約聘僱等人員申訴案。

2.申訴專線電話:04-7772038分機151人事室

3.傳真:0 4- 7764436

4.電子信箱:hsuan58@yahoo.com.tw

二、本校總務處:

1.受理本校工友及約用人員申訴案。

2.申訴專線電話:0 4- 7772038分機131 總務處

3.傳真:0 4- 7764436

4.電子信箱:renogood2001@yahoo.com.tw

三、涉及職場霸凌事件者為校長,則依「彰化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首長涉及職場霸凌處理程序」辦理,由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受理申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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