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府辦理本縣「115年度區級鑑定評估人員專業鑑定知能系列研習」,請貴校依計畫指派參訓對象參加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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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 張貼者
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9-03 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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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本府115年7月24日召開本縣115年度鑑定評估人員培訓研習實施計畫第2次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旨揭系列研習共5場次,日期、時間及主題課程如下,地點皆於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每場次全程研習完畢,本府同意覈實核予各場次研習時數3小時。 |
| (一) |
【K場次】學習障礙疑難個案研判及診斷分析(學習障礙-閱讀),115年10月20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4時40分。 |
| (二) |
【L場次】學習障礙疑難個案研判及診斷分析(學習障礙-數學),115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0分。 |
| (三) |
【M場次】智能障礙疑難個案研判及診斷分析,115年10月28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40分。 |
| (四) |
【N場次】學習障礙疑難個案研判及診斷分析(學習障礙-書寫),1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40分。 |
| (五) |
【P場次】情緒行為障礙與自閉症疑難個案資料分析與研討,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50分。 |
| 三、 |
請貴校依研習計畫指派「區級鑑定評估人員」參加,並惠予指派人員公(差)假登記。 |
| 四、 |
各校身障類特殊教育班級之教師達3位以上,應推派1名校級鑑定評估人員參與「區級鑑定評估人員」培訓,目前為校級鑑定評估人員欲晉級為學智障類區級鑑定評估人員者,近3年需參與學智障類個案研討達5場次;欲晉級為自情障類區級鑑定評估人員者,近3年需參與自情障類個案研討達3場次,有意晉級者請貴校指派參加,並惠予公(差)假登記,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
| 五、 |
教師參與研習者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項下報名,並請留存正確之電子信箱及自行留意錄取與否。 |
| (一) |
泰和國小特教資源中心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校內不接受入校停車,請於周邊另尋合法停車位(建國路橋下每日最高60元);參與研習教師請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汽車共乘、機車或MOOVO系統,參加研習。 |
| (二) |
倘因天然災害本府宣布停班課,僅當日該場次課程延期辦理,相關即時資訊請留意電子郵件通知。 |
| (三) |
本系列研習僅【L場次】提供午餐,其餘場次請學員自理。 |
| 七、 |
研習聯絡人:本縣特教資源中心鑑定安置組史美娟老師,聯絡電話:04-7273173分機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