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辦理本縣「115年度校級鑑定評估人員增能研習」,請貴校依計畫指派參訓對象參加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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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 張貼者
特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6-18 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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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本府115年6月5日召開本縣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研商會議臨時動議決議辦理。 |
| 二、 |
旨揭系列研習共3場次,日期、時間及主題課程如下,地點皆於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每場次全程研習完畢,本府同意覈實核予K場次研習時數4小時,I場次及J場次研習時數3小時。 |
| (一) |
【K場次】學習障礙與智能障礙個案研討暨區級評估人員評估報告表撰寫,1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 |
| (二) |
【I場次】自情類學生篩選與鑑定:心理衡鑑報告之解釋與應用及個案實例研討,1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4時20分。 |
| (三) |
【J場次】情緒行為障礙與自閉症個案資料分析與應用,1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50分。 |
| 三、 |
本縣特殊教育教師應依規定完成培訓,以取得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資格;具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資格亦應視教育現場實務需求,增進相關鑑定知能,爰請各校推派有增能需求之教師參與研習。 |
| 四、 |
教師參與研習者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項下報名,本府保有對報名學員資格篩選及控管各校參與人數之權力,並請留存正確之電子信箱及自行留意錄取與否。 |
| (一) |
泰和國小特教資源中心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校內不接受入校停車,請於周邊另尋合法停車位(建國路橋下每日最高60元);參與研習教師請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汽車共乘、機車或MOOVO系統,參加研習。 |
| (二) |
本次系列研習僅【K場次】提供午餐,其餘場次請學員自理。 |
| 六、 |
研習聯絡人:本縣特教資源中心鑑定安置組史美娟老師,聯絡電話:04-7273173分機542。 |